退貨及換貨細則
* 客戶可在送貨單日期起的7天內要求退換貨品,但退貨必需符合下列原則:
- 貨品必須未經使用、安裝及損壞。
- 未有破壞貨品原包裝而影響我們的二次銷售。
- 接受退貨的貨品必須齊備相關的附屬配件。
- 如需退貨的貨品所產生的運費,需由客戶承擔。
- 逾期的退換貨要求,將不獲處理。
- 貨品因人為破壞,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損耗、老化、外觀變化,貨物的包裝和難以辨認的瑕疵, 一概不當作質量問題處理,也不接受退換。
- 送貨單一經顧客簽收, 即代表已接受貨品的質量。如遇有事後追究貨品質量, 要求退換, 本公司一概不受理。
- 如貨品因其型號售罄而未可退換,客戶可換取任何貨品、及只需補付貨價的差額。
-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,不設退款服務。
- 本公司保留一切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毋須另行通知。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